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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及统战常规工作流程表

发布时间:2014-09-29  浏览次数:

时间

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

2月

为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征集提案,一般应在2月20日之间将提案登记表交统战部。

3月

1、制定发展党员计划,一般应在3月底之前将发展党员计划报送组织部。

2、办理毕业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,一般应在学生离校前1周做好学生组织关系转接准备工作,然后到组织部为学生集体办理转接手续。

4月

报送预备党员培训班名单和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单,一般应在4月中旬前把名单报到组织部。

5月

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评估工作(支部评估每两年进行一次),在评议和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创先评优活动。

6月

7月

1、报送评议(评估)结果及评优结果,一般应在6月15日前将结果报组织部。

2、报送参加集体宣誓的新党员名单,一般应在6月20日前将名单报送组织部。

3、进行半年党内统计,一般应在6月2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组织部。

4、办理毕业本专科生党员组织关系,一般应在学生离校前1周做好学生组织关系转接准备工作,然后到组织部为学生集体办理转接手续。

5、组织党员参加宣誓和七一纪念表彰大会,一般在6月底7月初进行。

8月

9月

1、补报发展党员计划,一般应在9月15日前将补报计划送交组织部。

2、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,对本科生党员进行审查。一般9月10日前完成新生入党材料的审查工作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收集工作,9月20日前到组织部办理完组织关系转接手续。

3、报送新生少数民族学生花名册。一般9月20日前将名册报送到统战部。

10月

报送预备党员培训班名单,一般应在10月10日前将名单报送组织部。

12月

进行年度党内统计工作。一般应在12月15日前将统计结果及党员花名册、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、支部党费收缴登记表交组织部。

制表时间:201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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